汉朔科技(30127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汉朔科技汉朔科技(SZ:301275)2025-04-24 23:4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4]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连任[5]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任期内发生辞职、解聘等情形,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同内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并提交专项报告[24]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8] - 有特定情形时总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8] - 总经理办公会参会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可邀请董事参加,邀请董事会秘书列席[15] 职责与监督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董事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20][22] - 总经理违反细则规定行使职权或怠于行使职责,董事会应责成改正,造成损失应赔偿,情节严重应罢免职务[22]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细则规定,总经理应责成改正,造成损失应赔偿,情节严重应提请董事会罢免职务[24]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6] - 细则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前述规定执行[26]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