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44,736.87万元,同比增长38.92%[52] - 2024年度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5,427.82万元,同比增长93.46%[52]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320,148.60万元[53] - 2023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805.70万元[53]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301,819.53万元[53] - 2022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015.92万元[53] -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300,126.90万元[53] - 2021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748.43万元[53] 法律相关 - 2024年10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原律师工作报告》[8] - 2024年11月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8] - 2025年4月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8] - 2025年4月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第二轮问询函》[9] - 2023年10月19日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对时任实际控制人夏建统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14][41] - 2025年3月4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应诉和举证通知书[17] - 严某某起诉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21,842元及律师费15,000元[17] - 2025年4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处于补充材料并等待排期开庭阶段[18]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1起案件立案外,公司暂未收到其他投资者索赔诉讼[18] - 2019年4月公告违规担保事项,发现存在的担保合计金额为219,923,779元[20] - 截至2018年末的担保余额为5.44亿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31%[20] - 2022年12月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2] - 案件的揭露日应当认定为2019年4月27日[22] - 2019年4月及以后公司已充分披露案涉违规情形,监管机关已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3] 索赔测算 - 假设实施日为2018年4月26日,揭露日为2022年12月30日,基准日为2023年2月17日[26][27] - 2018年4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有29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基准价,平均值为4.39元[32] - 平均每股差额损失为0.55元(4.39 - 3.84)[35] - 截至2022年12月30日,最大可索赔股数总计为430,775,487股[36] - 风华高科案例中实际参与索赔户数占符合索赔条件户数比例,最高值7.10%,平均值1.66%,中位值1.14%[37] - 测算最大可索赔股数为430,775,487股,参考索赔比例分别为1.66%和7.10%,每股损失0.55元,测算赔偿金额分别为393.30万元和1,682.18万元[39] - 测算尚未诉讼投资者人数区间为18 - 76人次[39] - 发行人目前仅收到一起投资者诉讼,诉讼金额为22.18万元,以2022年12月30日为揭露日,诉讼时效剩余8个多月[40] 合规说明 - 2020年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国资委后,公司及时缴清50万元罚款,违规事项相关人员均已更换[42] -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一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42] - 发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42] - 2017 - 2019年的违法违规事项仍属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发生的违法行为[45] -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处罚未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也未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45] -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发行人罚款50万元,并非2005年《证券法》规定的顶格处罚[46] - 发行人时任实际控制人夏建统被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47]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48] - *ST新宁所受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4] - 红棉股份所受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观恶意较小[54] - 海航控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55] - 发行人及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最近3年内重大违法行为,对本次证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55][58] - 目前及后续可能出现的以2019年4月27日为揭露日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已超过诉讼时效[58]
远程股份(00269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