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佳沃(30026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佳沃食品佳沃食品(SZ:300268)2025-04-25 00:1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主办人: 金仁杰 孔繁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将其所持北京佳沃臻诚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臻诚")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佳沃品鲜(北京)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将其所持佳沃臻诚 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佳 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佳沃臻诚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未涉及上司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