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 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核查意见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北京佳沃臻 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进行了 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 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 务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 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