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激励计划审议 - 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2] - 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 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4]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4] 公示安排 - 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不少于10天[4]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4] 其他情况 - 激励计划制定等符合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5]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5] - 监事会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