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300241) -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瑞丰光电瑞丰光电(SZ:300241)2025-04-25 00:43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2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4年2月27日至3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4] - 2024年3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4年3月2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2024年5月27日,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7] - 2025年1月1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 - 2025年3月18日,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的100万份股票期权失效[5] - 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议案[6][7] 激励计划数据 - 符合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条件的激励对象3人,可解除限售62.5万股,占总股本0.091%[2][13]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84,468.01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为44,469,601.01元[9]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70名调整为468名,权益总数由3,629.00万股调整为3,623.00万股[10]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64名变更为456名,授予数量由3,374.00万份变更为3,354.00万份[11] - 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1] - 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4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未达"A",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4.64万份将由公司注销[12] 激励计划结果 - 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对应标准系数为10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14] -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16] - 上海荣正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8] 备查文件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19]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1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19]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相关法律意见书[20] - 上海荣正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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