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00293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范围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9]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00%[9] 公司治理架构 - 董事会下设提名、审计等委员会[9] - 设立营销、供应链等职能部门[11] 制度建设 - 制定合同、销售等经营管理制度[12] - 建立及完善资金计划等内部财务控制制度[13] -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提高财务管理水平[18] - 制定《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规范流程[19] - 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系统控制环境[20] - 制定涵盖销售、生产等日常管理制度[28] 人员委派与配置 - 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委派董监高等人员[14] - 审计部配备3名专职审计人员[15] - 聘请执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17] 风险识别与应对 - 每月通过高层例会识别评估经营管理风险并提出措施[25] 授权与监督 - 交易授权分一般和特别授权,分级审批控制风险[29] - 设置专门内部审计机构规范监督程序和范围[30] 信息沟通 - 制定信息沟通和反馈制度流程建立内部信息传递机制[31] 缺陷标准与情况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界定标准[35][36]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界定标准[39][40]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41][42] 其他 - 公司董事长为陈莉莉(已获董事会授权)[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