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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30090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科翔股份科翔股份(SZ:300903)2025-04-25 00:5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4月23日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1]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违规收益,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未获回应可自行起诉[10][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报告、决定利润分配等[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3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1]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3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担保与关联交易 - 公司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8][39]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需满足一定条件[57][58]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审核,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0] 制度修订与披露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17项制度修订无需提交[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