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9][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投票相关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相关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2] - 违规买入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24]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3] 提名与选举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推荐董事[25] - 董事会中应包括1名职工代表,无需股东会选举[26]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2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且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用累积投票制[2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1]
金枫酒业(600616) - 金枫酒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