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5]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股东会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0] 股东会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股东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2] 类别股股东决议 - 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选票数计算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选票数为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独立董事人数[17]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选票数为所持股票数乘以有权选出非独立董事人数[17]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审议应就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18] 股东会决议公告 - 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等[20] 不同股份统计 - 若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类别股,应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和外资股、普通股和类别股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21] 提案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9]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会议时间等五项内容[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6]
养元饮品(603156) - 养元饮品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