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688229)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持有不超一年)和长期(超一年)投资[3] 审批权限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6]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4] 投资流程 - 对拟投资项目调研、论证,编制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等按权限审批[16] - 经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17] - 以非货币对外投资,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或签订协议[19] 监督管理 - 财务部对投资项目监督,董事会办公室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9]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7] - 公司应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27]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参与和监督运营决策[25] - 公司应对子公司派出经营管理人员,对其运营、决策起重要作用[25]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7]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提供会计资料[27]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人员应及时准确提供信息[30]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31] 投资处置 - 处置对外投资的批准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时相同,财务部做好资产评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