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 - 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业绩目标 - 2023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5.42%,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90%[8] - 2025 - 2027年投入资本回报率均不低于15.42%,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12%[9][10] - 2025 - 2027年研发投入强度分别不低于3.91%、3.92%、3.93%[9][10] 激励考核 - 激励对象授予上一年度绩效考核80分及以上可被授予[8] - 考核结果90分及以上可解除全部限售份额,80(含) - 90分可解除80%份额,80分以下取消[13]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分年度考核并解除限售[16][17] 考核管理 - 董事会是执行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6] - 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考核,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数据[7] - 考核结果保密保存至少三年,超期可销毁[19] 办法说明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20] - 办法自股东大会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