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600121)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郑州煤电郑州煤电(SH:600121)2025-04-25 18:5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4] - 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外部董事占多数,含1名职工代表[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 决策权限 - 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投资等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请股东会表决[10] - 公司经营计划和不超净资产10%的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策,累计不得超净资产50%[11]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6][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7] 其他规则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该情况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0] - 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有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提出临时提案[22] - 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由董事会秘书拟订,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表决[23] - 董事会决议表决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有现场举手表决等[25] - 关联交易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