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生物(600161) - 天坛生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范围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多部门协作,按流程确定内容、时间,最终汇总上报核定[11][12] - 临时报告信息发生时,相关人员和部门需履行审批程序,经核定审议后披露[13] - 法定投资者问询平台回复需在已披露信息范围内编制,经领导审核后发布[13]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多主体在信息披露中有不同职责,需确保信息及时通报[14][15] - 持股5%以上股东出现重大信息应及时通报并履行披露义务[16] 信息保密与制度 - 信息披露前需严格保密,相关人员、媒体等不得传播未公开信息[16] -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保证公平信息披露[17] 违规处理与生效 - 信息披露失职违规人员将受处分,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备案[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