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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2)
金泉旅游金泉旅游(SH:603307)2024-12-02 18:17

激励计划审批 - 2024年10月2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 2024年10月23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1] - 2024年11月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11] 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12月2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12][1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5人调为33人,授予数量不变[14] 授予情况 - 拟授予权益总计107.7万股,首次授予87.7万股,预留20万股,授予价15.97元/股[18] - 2024年12月2日为首次授予日[17] 授予条件 - 授予需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不得授予情形[2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授予条件已成就[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