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605333) - 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4][5]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6] - 内控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7]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8]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内容[9] 高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公允性[10] 缺陷认定标准 - 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13]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按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划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15]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7][19]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