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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600319) -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告
亚星化学亚星化学(SH:600319)2025-04-25 20:15

融资信息 - 亚星新材料投前估值70000万元,本轮融资额12800 - 30000万元[3][6][19][20] - 山东动能嘉元基金拟出资1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8571.4286万元[3][6] - 毅达投资基金拟出资28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400万元[3][6] - 最低融资额测算,融资后公司持股亚星新材料84.54%[4] - 最高融资额测算,融资后公司持股亚星新材料70.00%[4][5] 股东信息 - 山东动能嘉元基金主要出资人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3.3333%[9] - 毅达投资基金主要出资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11] 财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2034.04万元、负债95733.07万元、净资产56300.97万元、净利润 - 6578.86万元,营收47347.83万元[17]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3169.74万元、负债123693.80万元、净资产49475.94万元、净利润 - 6825.03万元,营收49355.08万元[17] - 2024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49475.93万元,评估价值70289.43万元,增值额20813.50万元,增值率42.07%[18] 决策规定 - 年度预算报告未通过前,单笔超1亿元或年度累计超1.5亿元对外投资等事项需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累计超预算安排5000万元需决议[27] - 年度预算报告未通过前,单笔超5000万元或年度累计超1亿元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累计超预算安排5000万元需决议[27] - 股东会相关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部分事项须投资方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27] - 年度预算报告最晚于当年4月30日前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董事会相关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董事通过,部分事项须投资方委派董事同意[32] 回购条款 - 若亚星新材料202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PVDC产线投产或签订正式订单等9种情况,投资方有权要求回购股权[34][35] - 特定回购事件触发,回购价款=投资方实际支付投资款金额×(1 + 8%×N)-分红款-分红补偿,N=投资款支付日至回购价款支付日总天数/360[35] - 回购义务方应在回购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回购价款[35] - 现金回购通知发出时点前一年度亚星新材料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在1.8亿元以下(含),回购价款计算涉及12%利率[36] - 现金回购通知发出时点前一年度亚星新材料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在1.8亿元以上,回购价款计算涉及8%利率[37] - 换股回购时投资方持有的亚星新材料股权的股权价格不低于2.35元/注册资本[37] 分红条款 - 公司承诺亚星新材料每年向投资方分红金额不低于投资方投资款金额×6%/年[38] - 亚星新材料应在上一年度正式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与当年度6月30日孰早之前完成上一年度分红款支付[39] - 若投资方未在分红款支付日足额收到分红款,亚星化学应在15个自然日内向投资方提供分红补偿[39] 其他 -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议案[7] - 本轮融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需潍坊市国资委审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亚星新材料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人民币[15] - 最低融资额12800万元,10971.428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828.57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5] - 最低融资额测算下,增资后潍坊亚星化学持股84.54%,山东动能嘉元持股12.08%,山东毅达持股3.38%[15] - 最高融资额30000万元,25714.285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285.714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5] - 最高融资额测算下,增资后潍坊亚星化学持股70%,山东动能嘉元持股10%,山东毅达持股2.8%,其他投资人小计持股17.2%[16] - 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为优化产业布局,推进PVDC项目建设[40] - 本轮融资完成后公司仍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拥有实际控制权[40] - 截至公告披露日,交易相关协议尚在签署,未通过潍坊市国资委审批,待股东大会表决[40] - 交易设置了交割先决条件,若不满足存在交易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