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0月15日决定10月3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 - 现场3人代表9.918亿股,占比75%;网络389人代表360.91万股,占比0.2729%[5][6] 议案表决情况 - 三项议案赞成率均超99.9%,中小投资者赞成率超98.5%[7][8][9][10] 决议合法性 - 股东大会召集等程序合规,决议合法有效[13] 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所同意公告,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