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股份: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激励计划生效流程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国资管理部门审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 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信息披露与自查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0]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修订稿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 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不少于10日,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说明[11] 授予与实施期限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12][13] 变更与终止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不得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特定原因除外)[16]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7] - 终止实施后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草案[19] 特殊情形处理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22]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国有控股股东取消当年度可行使权益,一年内不授予新权益[22] 激励对象权益处理 - 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已达条件部分半年内解除限售[27] - 辞职等情况,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28] - 出现特定违法违纪情形,返还收益,未解除限售股票按孰低值回购[29] 收益调控 - 统筹设置收益上限,年度实际发放总薪酬超调控上限,超出部分延期解锁[31] 办法施行 - 办法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