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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恒林股份恒林股份(SH:603661)2025-04-25 20:48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于2025年4月修订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1]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会议规则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建议[6]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经同意可豁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记录保存与细则实施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2024年4月细则终止[19]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