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11] - 特定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3]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变更通知[15] 董事职责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6] - 董事辞职公司收到报告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应由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特殊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16] 提案拟定 - 董事会办公室征求意见形成提案交董事长拟定[19] - 董事长拟定前可视需要征求高管意见[19] 会议召集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21] 关联表决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条件及决议规则[25] 特殊事项审议 - 审议对外担保等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2/3以上同意[26]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应再审议[29]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9]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10年以上[34] 规则说明 - 规则含数说明[36]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制定解释[37] - 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批准[39] - 与法律法规及章程不一致按规定执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