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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603551) -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SH:603551)2025-04-25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1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39015.865万元[4] - 公司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11] - 公司设立时发行360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39015.865万股[13] 股权结构 - Tricosco Limited认购248589449股,占比69.0526%[11] - 舟山文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17684212股,占比4.9123%[11] - ZHEJIANG UNITED INVESTMENT (HK) LIMITED认购16342103股,占比4.5395%[11] - PMT HOLDINGS LIMITED认购16342103股,占比4.5395%[11] - HEAVEN - SENT CAPITAL APOLLO AP COMPANY LIMITED认购15252639股,占比4.2368%[11] - 香港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有限公司认购15252639股,占比4.2368%[11] - 舟山明泽投资合伙企业以股权对应净资产出资,折12179290股,占比3.3831%[13] - SKY OPEN LIMITED以股权对应净资产出资,折6536838股,占比1.8158%[13] - 舟山聚泽投资合伙企业以股权对应净资产出资,折5504922股,占比1.5292%[13] - 嘉兴斐昱永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股权对应净资产出资,折2715796股,占比0.7544%[13]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39][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60]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6] - 6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106]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0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7] - 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7]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2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0] - 监事会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5]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46] - 多种特殊情况可不按常规分红[148]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规定[14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57] - 公司分立、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6][167][16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0]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