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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日辰股份日辰股份(SH:603755)2025-04-25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66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61.3681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861368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青岛博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5465261股,占比75.00%[20] - 公司发起设立时,青岛晨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948396股,占比12.10%[20] - 公司发起设立时,万宝有限公司持股3623730股,占比4.90%[20] - 公司发起设立时,福建融诚吾阳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58147股,占比4.00%[20] - 公司发起设立时,福建德润壹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58147股,占比4.00%[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7]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诉讼[38]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32] - 公司股东有权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请求召开股东会等[3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4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6]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8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报董事会审议[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12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2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14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14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150] 其他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有多项审议规定[4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5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助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84]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章程自动失效[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