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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300199) - 公司章程
翰宇药业翰宇药业(SZ:300199)2025-04-25 20: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4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883,241,336元,股份总数为883,241,336股,全部为普通股[11][23] - 发起人曾少贵、曾少强、SAIF III Mauritius(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股25,737,000股、19,980,000股、14,975,250股,占比34.316%、26.640%、19.967%[23]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5%以上股东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4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等方式通知[11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3] 交易审批权限 - 非关联交易董事会审批权限: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多项指标超1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98] - 非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多项指标超5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100] - 关联交易董事会审批权限: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10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5]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5] 其他规定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信息[10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