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0512)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预案)
股份与股本 - 公司1993年设立时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1.48亿股,每股面值1元,向发起人发行1.08亿股,占比72.97%[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539168亿股普通股,全部为境内上市外资股[1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39168亿元[8] 股东与股权 - 香港优柏、福驰各认购432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29.19%;香港侨民认购2160万股,占14.59%[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人员任职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0]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6] - 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2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4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