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10] 委员提名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7]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13] - 临时会议召开条件为董事长提议或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时[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会议通知与出席 - 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专人或网络方式通知全体委员[17] - 需委员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15] 决议相关 - 决议内容或程序违规,决议无效或利害关系人可在60日内申请撤销[4]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可采取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有要求则采用记名投票[17] - 每项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签字后生效[18]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 - 定期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临时会议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14] - 非委员董事等可列席会议,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5][30][31] - 委员需对公司承担忠实和勤勉义务,建议或提议要符合规定[17] - 会议决议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有关情况[17]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向董事会汇报[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与法规抵触按法规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