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6030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指定联络人及高级管理人员[2] - 有六种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6] - 需经培训和考试并获合格证书[8]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备案并提交文件[12] - 聘任时需签保密协议[13] - 有五种情形之一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7] 空缺处理 - 辞职或被解聘,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8] - 空缺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8] 其他规定 - 解聘应说明原因并公告,秘书可提交陈述报告[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