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二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的五日内发通知[5] -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6]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前十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二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在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至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9] 特殊事项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4] - 股东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4]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停牌[26] - 召集等不符合要求,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公开谴责[26] - 董事等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谴责,严重的可市场禁入[26]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普通股股份表决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20] - 公告等需在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披露[28] - 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8]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
出版传媒(601999) - 出版传媒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