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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601222)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1222林洋能源(601222)2025-04-25 22:40

业务范围与原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组合[2] - 开展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5] 交易规则 - 交易须基于公司进出口外币收支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6] - 开展业务总体额度须在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执行[8]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8]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9] 管理流程 - 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由管理层提出,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1] - 海外融资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和管理[11] 保密与操作要求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交易相关信息[15] - 公司海外融资部应在授权范围及批准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文件并结算[18] 风险应对 - 预期汇率或利率剧烈波动时,海外融资部应分析并上报董事长[19]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时,海外融资部提交报告和方案,管理层商讨应对措施,内控部履行监督职能[20] 信息披露 -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达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0] - 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0]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情形时,应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0] -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21] 档案管理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档案由海外融资部次年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保管期限10年[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权和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