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报告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7] - 除董事长、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14] - 计提资产减值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4]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需报告[15]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或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6] 重要合同关注标准 - 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关注[16] - 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关注[16] 报告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24小时内向董秘报告[18][25] - 董秘接到报告后报董事长并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等履行程序并公开[19]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将被追责[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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