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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飞宠物(001222)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源飞宠物源飞宠物(SZ:001222)2025-04-25 22:41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且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10] 担保流程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核查[3] - 申请担保人需提交担保申请书及企业基本资料、借款合同等资料,被担保对象应具独立法人资格、偿债能力且符合章程规定[6] - 担保合同应于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登记备案[12] - 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30日内未签订相关合同,超时限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须重新审批[12] 担保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发现异常担保合同及时报告并公告[15]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相关资料应送交董事会秘书,由其负责信息披露[16]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披露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8]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需及时披露[18] - 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人违规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每月前5个交易日披露风险提示公告[18] 责任追究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 - 有审核权限的管理人员擅自越权审批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公司追究法律责任[20] - 管理人员违反制度未造成损失,公司仍可处罚[20]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2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涉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自公司上市之日起施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