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飞宠物(00122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资金 - 委托理财资金为闲置自有、募集及超募资金,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6] 审议规则 - 委托理财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用于理财的闲置募集资金发生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单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委托理财金额超3000万且达超募资金总额3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0] 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委托理财事项应包含目的、金额、方式、期限等内容[12] - 公司拟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披露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等内容[12] 部门职责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委托理财规划、业务经办和日常管理等[15] -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日常监督、定期审计核实[20] 监督检查 - 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21] - 审计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情况[22]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应与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16]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22]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 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涉及上市公司规定自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