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002234)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委员任期 -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4] 董事候选人要求 - 恶意收购时,收购者提名董事候选人应有至少5年以上同业务管理经验[7] 会议相关 - 部分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0][11] - 快捷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3][14]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