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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3003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中来股份中来股份(SZ:300393)2025-04-25 22:4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与任期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9] - 连续聘任同一事务所原则不超8年,特殊不超10年[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0] - 变更事务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0] 选聘工作与文件保存 - 更换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其他规定 - 出现六种情况改聘事务所[12]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评价双方执业质量[12] - 解聘或不续聘事先通知,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2]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报董事会[13] - 公司和事务所提高信息安全意识[15] - 审计委员会关注五种选聘情形并保持谨慎[16] - 发现选聘违规后果严重报董事会[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批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