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 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 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 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