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 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锦丰纸业 100%股权,标的资产的过户不涉及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 审批事项已在《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 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 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锦丰纸业 100%股权,锦丰纸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