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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SH:600356)2025-04-25 23:49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持有的四川锦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丰纸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锦丰纸业 100%股权,标的资产的过户不涉及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 审批事项已在《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 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 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