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002729)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1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11]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召集人[15]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2]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5] -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例均为100%[7] 整改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已完成整改[18]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设置内部机构,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9][12] -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货币资金、资产管理等控制流程及清查制度[20][21][22] - 公司制定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制度,完善相关管理体系[23][24][25][27]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错误金额与利润总额比例划分[3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执行[34] - 明确重大、重要、一般缺陷迹象[34][35]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内部控制信息[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