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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3011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家联科技家联科技(SZ:301193)2025-04-26 00:1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9]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东会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 通知应列明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董事选举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百分之三十,采用累积投票制[2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日下午3:00[19]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公司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3][24] 会议记录与方案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8] - 派现等提案通过,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8] 决议相关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32] 违规处理 - 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停牌[34] - 召集等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改正[34] - 董事或董秘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者市场禁入[34] 其他 - 公告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36]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