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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股份(30000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04月)
南风股份南风股份(SZ:300004)2025-04-26 00:20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6][8]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4][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权限规定[16]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5种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证券等4种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9] 关联交易流程 - 遇到关联交易情况,相关部门需书面报告总经理[20]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查必要性和合理性[22] - 关联交易标的价格按关联人采购价加部分合理采购成本或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24]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关联股东表决关联交易议案时应回避,持股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8] - 关联交易经股东会通过后公司与关联人签协议[30] 关联交易检查与审计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2] - 董事会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计[32] 关联交易披露 - 及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34] 责任追究 - 失职或违反制度规定致公司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责任人将受处分,严重时承担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