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相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3年8月4日开会并提交议案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9] -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0] -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0] -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1] -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2] 激励相关 - 公司于2023年8月8 - 17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8月18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1] - 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18][23] - 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归属期因业绩未达标条件未成就[21][24][25] -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68.75万股,授予价1.72元/股[22] - 本次不得归属并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77.50万股[26] - 本次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28] - 公司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8]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52,139,537.59元,较2022年增长率为19.05%[21][25]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21]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44%[21]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24]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44%[24]
新锦动力(300157) -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