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公司基本信息 - 2018年8月6日核准首次发行2100万股普通股,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注册资本11115.05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111150500股[7][13][14] 股东与股份 - 发起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永新光电45%、宁波光学28%等[13]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4] - 董事等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21] 公司运营与决策 - 增加资本方式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等[17] - 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16] - 收购本公司股份有条件限制,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16][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8] - 董事长等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8]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等多项职责[7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112]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报,6个月报半年报等[116]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6]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有最低比例要求[121]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9]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董事会决议即可[13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定义[14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