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股份(3011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4] 融资与交易决策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8] 领导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13][14][1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表决一人一票,多种表决方式效力同等[18][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董事回避时有特殊规定[27]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8] - 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