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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胜蓝股份胜蓝股份(SZ:300843)2024-11-05 18:5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373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申请提前赎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赎回")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5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