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九天: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华大九天华大九天(SZ:301269)2024-11-05 19:52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和管理人员,不含独董等相关人员[2]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 - 激励对象名单合规,主体资格有效,获授条件已成就[2][3] 授予情况 -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1月4日为预留授予日[3] - 授予价格为51.07元/股[3] - 授予186名激励对象21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