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301092)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分红规划时间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间为2025年 - 2027年[1] 分红比例 - 符合条件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9]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0]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11]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拟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3]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 规划评估与调整 - 至少每三年评估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制定新规划[19] - 特定情况下可调整规划,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 其他 - 提供网络投票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1] - 规划由董事会提出预案、监事会审核[1]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 - 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 - 董事会发布相关内容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