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8月1日首次发行13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8日1530万股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75635739元[6] - 公司发起人为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4年2月认购4000万股[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75635739股,全部为普通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25% [16]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特定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股东权益与权力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3]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2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26]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提临时提案[36] - 部分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7]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通知股东召开股东大会[38]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公告说明[4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6] - 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56]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7]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可自行决定不超过现货合约或当期产品产量40%的保值头寸,超过需股东大会批准[67] - 一年内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68] 其他职务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8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2]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83]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7]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3]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0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按规定通知债权人[109,110,11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3]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08]
兴业银锡(000426)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