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00136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 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 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不含证券投资、 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三) 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 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