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0023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 部机构及运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 和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独立 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六条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董 1 事会可根据需要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