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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0023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皖通科技皖通科技(SZ:002331)2025-04-27 16:0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议事方式,保证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